林州市太行矿机设备厂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评审论证会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及论证内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容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进行编制。
专家人员与公司编审人员进行论证
评审和论证结果:
《林州市太行矿机设备厂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应急预案》、《林州市太行矿机设备厂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急工作原则预防与预警》、《林州市太行矿机设备厂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预警行动》,根据应急部令第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进行评审如下∶
1、应急预案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危险性分析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设置合理,分工明确,满足应急要求;
4、应急工作原则预防与预警措施程序清晰、便于操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应急能力相适应;
5、应急行动满足本公司的应急工作要求;
6、信息报告与处置程序正确符合要求;
7、应急响应能够满足公司应急救援要求;
8、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林州市太行矿机设备厂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体系总体上符合应急部令第2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的要求。